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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法—于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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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介绍
名称: 书法 作者: 于桑
编号: 94 尺寸: 65*44cm  
售价: 协商 备注: 作品为立轴,品相良好。(有上款)1986年书写于哈尔滨“花园村宾馆”
  • 原公安部副部长、党组副书记。
  • 作家简介
    于桑:
    193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
    1933年10月参加革命工作。相当于中专文化
    1933年10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,任红四方面军第4军后勤部经济公社职员,川陕省苏维埃政府文化委员会干事,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西北联邦政府、大金省绥靖县委宣传部干事
    1935年参加长征。
    1936年8月在西北保卫局、延安市公安局工作。
    1938年冬在延安中央党校、马列学院学习。
    1940年5月在陕甘宁边区保安处工作,任关中分区保安科副科长、科长,在中央党校2部学习。
    1946年7月任陕甘宁边区保安处科长,洛川特委社会部部长,黄龙地委常委、社会部部长、分区保安处处长,大荔地委常委、社会部部长、分区保安处处长。
    1950年初任西北军政委员会公安部办公室主任,西南军政委员会公安部处长,西南军政委员会公安局副局长,重庆市公安局局长。
    1955年2月任中共中央办公厅警卫局副局长,公安部3局局长
    1964年9月任公安部副部长。
    1966年10月至1970年2月“文化大革命”中受迫害,下放黑龙江“57”干校劳动。
    1970年6月任公安部革委会副主任、党的核心小组副组长。
    1972年11月被造反派批斗。
    1973年10月在李震事件中被关押审查。
    1974年2月解除关押,被造反派批斗。1976年10月参加"王、张、江、姚"专案组工作。
    1977年8月任公安部副部长、党组副书记。
    1985年9月任公安部咨询委员会委员。
    中共第九、十、十一届中央委员,第十二届中央候补委员。
    于2008年9月3日病逝北京医院,享年92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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